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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c218 - 2008-6-12 10:22:00
经中共太原市委宣传部和太原市文联批准,第二届太原市摄影艺术展览于2008年8月在太原市举行,由太原市摄影家协会主办。
一、参展规则
1. 第二届太原市摄影艺术展览,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的方针;倡导作品要贴近生活,贴近实际、贴近群众,记录时代,鼓励创新;多出精品,大力推进我市摄影艺术形式、风格、流派的健康发展,推动和促进太原市摄影事业的繁荣,使摄影艺术在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。
2.太原市各市、县、区、各企事业、各行业的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。欢迎在外工作和生活的太原市籍作者参加。
3.选送作品必须是在2004年以后创作的摄影作品。所有来稿题材、体裁、风格不限。
4.选送作品要求:
(1)选送的作品尺寸一律为放大10英寸(长边),黑白、彩色均可,送交作品同时附上作品光盘。存储要求为无压缩TIFF(RGB),文件大小不能小于20MB,同时附作品名称、作者详细资料等。
(2)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,作品一律不退稿。
(3)组照作品每组4—6幅,按顺序用胶带粘连。
(4)选送暗房技术加工、应用数字技术的影像作品,应注明。
5.举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权在与展览有关的非赢利摄影活动中使用,不再另付稿酬。
6.参加本届展览作品如因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引发民事纠纷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。
7.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,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通知所有规定。
二、评选办法
邀请资深摄影家组成评委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评选。
三,奖项设置
金奖两名、银奖四名、铜奖十名、提名奖十名。
四、参展费
选送的作品每幅收取10元参展费(太原市摄影家协会会员不收取参赛费)。
五、征稿时间
2008年3月2日至2008年7月30日。
六、寄送稿地址
太原市南肖墙1号市文联(太原市摄影家协会展览办公室)。邮编030001
联 系 人: 于 洁 13834222446 崔和平 13603555076
邮 箱:yujiety@126.com ty.yujie@yahoo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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